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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旅行社陪偿

旅程天下

Tag标签:旅游,旅行社,投诉,赔偿

今年五一,李小姐与家人参加了杭州三日游,返程后,李小姐向旅行社提出投诉并要求赔偿。因旅行社在此次出行过程中,并没有做出与协议合同不符的事情,因此并没给于李小姐任何赔偿。

一、旅游者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投诉呢?我归纳成以下三点:

第1、因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第2、因旅行社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旅游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第3、因旅行社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而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

二、赔偿请求应符合哪些条件?

第1、有明确的被告旅行社;

第2、有证据材料;  

第3、请求人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  

第4、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

第5、有具体的赔偿请求;

我国旅游法对旅行社质量保证赔偿作了明确的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如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